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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水硫酸鈉晶體干燥設備技術要求

瀏覽次數:6542013/06/13  

無水硫酸鈉晶體干燥設備技術要求

1、無水硫酸鈉晶體物料來源于蒸發(fā)結晶及離心分離之后產物。

2、產能:正常800kg/h,最大1t/h,物料含自由水5%左右,要求出口含水低于1%。硫酸鈉產品回收率達99.5%以上。

3、無水硫酸鈉粒徑大于0.1mm。

4、加熱方式采用電或者導熱油。

5、物料出口溫度不能太高。

6、與物料接觸部分材質采用304及以上材質。

7、出口物料要求為顆粒狀。

8、供貨范圍從進料口的螺旋給料機開始,風機、加熱裝置、干燥主體設備及除塵器和排放煙囪管道閥門等。

9、設備自帶控制系統。

10、根據要求進行設備選型并進行報價,裝機功率、占地及進出口連接方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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